格林内尔学院致力于提供一个没有歧视和骚扰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包括基于性别或性别的歧视。学院禁止性骚扰,根据1972年教育修正案第九条(第九条)的定义,其中包括性侵犯,约会暴力,家庭暴力和跟踪。学院还禁止其他形式的性骚扰或基于性别的骚扰,包括第七章禁止的性剥削和报复,所有这些在本指南中统称为禁止行为。
关于禁止行为的形式,同意和相关概念的定义,以及其他术语列出如下(来源:格林内尔学院政策,程序和指南预防,报告和应对性行为不端和其他形式的人际暴力(pdf))。
裁决:学院将解决性行为不端的正式行为案件的过程。
提倡者:受过训练的保密支持人员。
酒精和其他药物使用大赦:学生、教职员工的福利至关重要。格林内尔学院社区鼓励举报被禁止的行为。有时,学生不愿向学院官员报告或向其他学生提供帮助,因为他们担心自己可能会被指控违反政策,比如在事件发生时未成年饮酒。例如,一个未成年的学生谁已经喝酒可能会犹豫把投诉人到校园安全报告和/或援助。个人向学院官员报告被禁止行为的指控符合格林内尔学院社区的最佳利益。
在这种情况下,学生不应该因为害怕受到学校的惩罚而不愿意寻求帮助。在身体攻击或性行为不端的情况下,提出投诉的学生将不会面临与酒精或其他药物有关的校园行为指控。当学生在酒精或其他药物的影响下经历身体或心理危机时,无论是处于危机中的学生还是寻求帮助的学生都不会受到惩罚性纪律处分。预防未来事件发生的教育措施可能仍然适用。请注意,刑事/民事程序与校园程序是分开运作的,可能会或可能不会相互影响。这项赦免政策只适用于校园行为程序。
匿名举报:通过一个安全的网站,个人可以提交与学院任何不当行为有关的匿名举报。所有被禁止行为的报告都将发送给第九条协调员。学院不知道申报人的身份,但有能力通过网站与他们沟通,提供资源和选择。匿名报告可以在ethicpoint上找到。
谈判单位:在集体谈判和与管理层的其他交易中,有明确和可识别的利益共同体的一群雇员(根据美国法律)由一个工会代表。
偏见动机事件:由于个人或群体的种族、肤色、宗教、血统、国籍、残疾、性别、性别认同或表达和/或性取向而对个人、群体或其财产表达敌意。参见:仇恨犯罪。
校园禁止接触令:覆盖校园所有区域,同时也禁止有意的校外接触。禁止接触令的副本存放在学生事务处和校园安全办公室。
禁止接触令禁止已发出命令的一方与另一方在下列情况下进行身体或语言接触:
- 在人
- 电话(语音和文字)
- 通过第三方
- 社交媒体(Facebook, Twitter, Tumblr, Plans,或任何其他类似的社交媒体平台)
- 通过电子邮件或互联网信息服务或任何其他基于互联网的通信
- 便条、信件或其他书面交流
- 毁坏或破坏他人财产的行为
- 在校园内外都使用身体暴力威胁
- 由指定的高级官员确定的其他联系方式
关于订单的临近性、持续时间和其他细节的附加要求在发布时写入订单大纲。
儿童:《爱荷华州法典》第232.68条将儿童定义为18岁以下的任何人。虐待儿童的受害者是18岁以下的人,他们遭受了爱荷华州法律所定义的一种或多种虐待儿童的类别(身体虐待、精神伤害、性虐待、拒绝重症监护、儿童卖淫、存在非法药物、制造或拥有危险物质)。
在其雇佣责任范围内,检查、出席、咨询或治疗儿童的大学雇员有义务报告对儿童的身体或性虐待。这包括大多数大学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教师、教练、学生员工、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这样的大学员工,无论是否受法律保护或指定保密,必须在收到涉嫌虐待儿童的报告后24小时内向格林内尔警察局调度中心(641-623-5679)和校园安全(641-269-4600)报告。这两个数字都是每周7天24小时工作的。
胁迫:直接或暗示的武力、暴力、危险、困难或报复的威胁,足以说服一个有一般敏感性的理性人去做一件本来不会做的事,或默许一件他本来不会服从的事。胁迫包括对性行为施加不合理和持续的压力。然而,一个人的言论或行为不能构成胁迫,除非他们错误地损害了他人的意志自由和选择是否从事性活动的能力。当某人明确表示他们不想从事性活动,他们想要停止,或者他们不想超过性互动的某个点时,超过这个点的持续压力可能是强制性的。
保密:受保密约束的格林内尔学院社区成员包括来自学生健康和保健(SHAW)的医疗和咨询人员,牧师,Ombuds和训练有素的格林内尔倡导者(即DVA/SAC倡导者)。另见:受法定保护或指定保密。
同意:性骚扰和不当行为政策是基于肯定同意。2012年春天,格林内尔学院(Grinnell College)的研究机构以压倒性多数投票修改了《性骚扰和不当行为》政策,将积极同意纳入其中。参与性活动的同意必须在知情、自愿和肯定的情况下给予。参与性活动的同意必须从每一次性活动的开始到结束,以及每一种形式的性接触都必须存在。同意是通过相互理解的语言和/或明确,明确的行动,表明愿意自由地从事性活动。同意是主动的,不是被动的。
- 性接触中的每个参与者都应该获得并同意每一个性行为。同意一种形式的性活动并不构成同意从事所有形式的性活动。
- 同意包括一种表明个人自由选择从事性活动的外在表现。依赖非语言交流可能会导致误解。不能仅仅从沉默、被动、缺乏抵抗或缺乏积极反应来推断同意。一个人如果没有身体上的抵抗或语言上的拒绝,就不一定是同意。
- 如果在任何时候,任何一方明显感到犹豫、困惑或不确定,双方应停止并在继续此类活动之前获得相互口头同意。
- 任何一方均可随时撤回同意。撤回同意还必须通过双方都能理解的语言和/或明确、明确的行动来表明结束性行为的愿望。一旦表示撤回同意,性行为必须停止。
- 过去或现在有亲密关系的人不会自动给予最初或持续的性行为同意。即使在一段关系中,也必须有双方都能理解的交流,明确无误地表明双方愿意进行性行为。
- 同意不是肯定的,如果它是由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恐吓,或胁迫,或任何其他因素,会消除一个人的能力行使他/她/他/她或自己的自由意志选择是否发生性接触。
- 因饮酒和(或)其他药物消耗(自愿或非自愿)而在身体上丧失行为能力,或无意识、不知情或在身体上无能为力的个人被视为无法表示同意。例如,睡着或昏倒的人不能表示同意。
- 在爱荷华州,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永远不能表示同意。对于16岁以下的人,法律有两个区别:首先,根据爱荷华州法典第702.5条,任何13岁或13岁以下的人都被认为是“儿童”,因此没有同意的能力。其次,对于14岁和15岁的人,同意的伴侣必须小于5岁,除了青少年。
约会暴力:一个人犯下的任何暴力行为:
- 与投诉人有或曾经有浪漫或亲密的社会关系;(b)此种关系的存在应在考虑下列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 关系的长度;
- 关系的类型;和
- 关系中涉及的人之间互动的频率。
歧视:因个人的种族、肤色、民族、国籍、年龄、性别、性别、性取向、性别认同或表达、婚姻状况、退伍军人身份、怀孕、分娩、宗教、残疾、信仰或任何其他受保护阶层而诋毁或表现出敌意或厌恶。歧视的目的或效果是创造一种恐吓、敌对或攻击性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或学习环境。
家庭暴力:包括投诉人的现任或前任配偶或亲密伴侣、与投诉人有共同子女的人、与投诉人作为配偶或亲密伴侣同居或曾经作为配偶或亲密伴侣同居的人、根据加州法律与投诉人的配偶地位相似的人实施的任何暴力行为。或任何其他人对受加州法律保护而不受该人行为侵害的成人或未成年投诉人。
教育结果(处罚):从书面警告到永久离校(即开除)。这些措施还可能包括必要的教育、支持和/或纠正措施(结合或单独),例如:行为警告、行为缓刑、行为期望(包括校园禁止接触令)、父母和监护人通知、学院拥有的住所暂停、学院拥有的住所取消、停学、校园禁令、被学院解雇、退学、不注册、不授予学位或康复措施。
一般来说:
- 被发现对非自愿性行为负责的被告通常会受到停学或开除的教育结果(制裁),包括禁止进入校园。
- 被发现对非自愿性接触(没有发生性交)负有责任的被调查者通常会受到从行为警告到解雇不等的教育结果(制裁)。
- 被发现有任何其他被禁止的行为的被调查者通常会受到从行为警告到解雇的教育结果(制裁)。”
虚假指控:指控歧视或性骚扰投诉的内容故意不诚实。
《家庭教育权利和隐私法》(FERPA):经修订的1974年《家庭教育权利和隐私法》(FERPA),也被称为“巴克利修正案”,规定学校必须遵循有关学生记录的某些程序。总之,FERPA为学生确立了三项权利:
- 查阅和审查学院保存的教育档案的权利;
- 要求修改教育记录的权利;和
- 控制教育档案信息公开的权利。
强迫:是使用或威胁使用身体暴力或恐吓来克服个人选择是否参与性活动的自由。
正式投诉:正式解决程序(调查、听证和上诉程序)由提交正式投诉启动。正式投诉是投诉人向第九条协调员提交的书面文件,指控被投诉人从事被禁止的行为,并要求进行调查。正式投诉可以通过邮件或电子邮件提交给第九条协调员,使用正式投诉表格。投诉人也可以直接联系第九条协调员,寻求正式投诉的协助。在提出正式投诉时,投诉人必须正在参加或试图参加学院的教育项目或活动。如果投诉人提出正式投诉并要求进行调查,并且所报告的行为属于政策的范围和管辖范围,则第九条协调员必须进行调查。
基于性别的骚扰:包括基于性别、性取向、性别认同或性别表达的骚扰,可能包括攻击、恐吓或敌意行为,无论是口头的还是非口头的、图形的、身体的或其他方式,即使这些行为不涉及性行为,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服从或拒绝这种行为是个人就业、学术工作评估或参与社会、共同或课外活动的明示或隐含条件(交换条件);或服从或拒绝这种行为被用作影响该个人的决定的依据(交换条件);或者这种行为足够严重、持续或普遍,以至于在客观和主观标准下创造了一种恐吓、敌意或攻击性的工作、学术或社会环境(敌意环境),从而不合理地干扰了个人的工作或学业表现。
仇恨犯罪:因个人、群体或其财产的种族、肤色、宗教、血统、国籍、残疾、性别、性别认同或表达和/或性取向而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
丧失行为能力:不能通过利用他人丧失行为能力而获得同意。无行为能力是指由于个人在精神和/或身体上处于自愿或非自愿的无助状态,或者个人处于无意识、睡眠状态,或以其他方式不知道性活动正在发生,而暂时或永久地无法给予同意。无行为能力的人没有能力给予有效的、肯定的同意。
丧失行为能力是指一个人不能理解性行为的事实、性质或程度。一个无行为能力的人缺乏对是否从事性活动做出明智的、合理的判断的身体和精神能力。一个无行为能力的人可能无法理解他们在哪里,他们和谁在一起,他们是如何到达那里的,或者发生了什么。
此外,个人可能因饮酒或吸毒而丧失行为能力。当涉及酒精或其他药物时,失能是一种严重的中毒或损害状态,它干扰了个人做出知情和知情决定的能力。损伤必须严重到使个体无法理解性行为的事实、性质或程度。
酒精和其他药物对每个人的影响不同,确定一个人是否丧失行为能力需要个体化的判断。学院不期望学生、教师或工作人员成为评估残疾的医学专家。个人应寻找显示个人可能丧失行为能力或接近丧失行为能力的常见和明显的警告信号。一个人的醉酒程度并不总是用客观的迹象来证明的;然而,个人可能丧失行为能力的一些迹象包括笨拙,行走困难,判断力差,注意力难以集中,言语不清,呕吐,好斗或情绪波动。
过量饮酒的另一个影响可能是记忆障碍或无法回忆起全部或部分事件(有时被称为“失忆”或“昏厥”)。一个人可能会在表现出“正常”功能的情况下经历这种症状,包括通过行为或语言进行交流,这些行为或语言可以合理客观地解释为同意进行性活动。在没有额外证据的情况下,仅凭全部或部分记忆丧失可能不足以证明个人在本保单项下丧失行为能力。在这些情况下的性活动是否构成被禁止的行为取决于是否存在上述表明个人丧失行为能力的外在可观察因素。
一个人的中毒程度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根据各种个人因素发生变化,这些因素包括物质摄入量、摄入速度、体重、身高、体重、耐受性、食物和睡眠的数量和模式、饮酒模式以及新陈代谢。因此,至关重要的是,任何参与性活动的人都要意识到自己和对方的醉酒程度和同意的能力。
在评估涉及丧失行为能力的案件的肯定同意时,学院在确定两个问题时考虑现有信息的总体情况:
如果任何一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则没有得到肯定的同意,并且该行为很可能违反了本政策。
一个通情达理的人的观点将是确定被投诉人是否知道或应该知道投诉人摄入酒精和/或其他药物的程度和数量,或酒精和/或其他药物的使用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投诉人给予同意的能力的依据。看到大赦。
现场提问:听证过程的一部分包括由当事人的顾问进行现场提问。每一方均有机会就审裁官及对方顾问提出的任何问题发表意见和作出回应。每一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其顾问向另一方当事人、调查人员或证人提问。
隐私:与涉嫌不当行为报告相关的信息将仅与那些“需要知道”的学院员工共享,以便协助投诉人和/或协助调查或解决投诉。
禁止行为:学院禁止一切形式的性骚扰和基于性别的骚扰,性行为不端,亲密伴侣暴力和其他形式的人际暴力。这些是涵盖范围广泛的行为的总括性术语。格林内尔学院的社区成员完全支持使用他们认为表达和/或代表他们经历的词语,包括强奸、虐待、攻击或抚摸等词语,即使学院政策在裁决和分类指控时使用这些其他更重要的术语。在这些广泛的类别中,学院特别禁止性或基于性别的骚扰,性侵犯,性剥削,亲密伴侣暴力/关系虐待,跟踪和报复。禁止行为的例子可在学院的性尊重网站上找到。不确定自己的经历是否符合以下定义之一的个人应咨询第九条协调员。在所有情况下,学院鼓励举报不受欢迎或骚扰的行为,无论其是否符合以下定义之一。第九条协调员可以协助个人根据有争议的行为确定可用的行动方案。
报告:向学院提供的涉嫌性骚扰或不当行为事件的信息,无论个人是否已被识别。
被调查者:被指控实施性骚扰、基于性别的骚扰、性暴力、性侵犯、亲密伴侣暴力、家庭暴力、约会暴力、性剥削或跟踪的个人,无论是否采取正式的行为(纠正)行动。
报复:指因善意举报被禁止的行为或参与本政策项下的任何程序而对某人采取的任何不利行动。报复包括威胁、恐吓、骚扰、胁迫、故意作出虚假陈述以恐吓、威胁或造成伤害,或任何其他阻止理性人从事受本政策保护的活动的行为。即使发现对被禁止行为的指控“不负责任”,也可能存在报复行为。报复可以由任何个人或团体实施,而不仅仅是被投诉人或投诉人。报复不包括为回应被禁止行为的报告而合法采取的善意行动。
高级官员:一般来说,对被投诉人的初步评估和随后的申诉程序由一名被指定为高级官员的管理人监督:
- 被投诉人是否知道报告方无行为能力?如果不是,
- 在与答辩人类似的情况下,一个清醒、理智的人会知道报告方已无行为能力吗?
- 对于对学生的举报,高级官员是学生事务主任。
- 对于针对工作人员的报告,高级官员是人力资源助理副总裁。
- 对于针对教员的报告,高级官员是学院副院长。
性侵犯:未经同意与他人发生或试图发生性关系或性接触。这包括在个人不同意性行为的情况下,或在个人无行为能力的情况下,通过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或胁迫实现的性交或性接触。性侵害包括下列行为:
未经同意的性交: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与他人发生或试图发生性交。性交包括阴道或肛门插入,无论多么轻微,与身体部位或物体,或通过口对生殖器接触进行口交。
未经同意的性接触:未经同意与他人发生性接触或试图发生性接触。性接触包括接吻、触摸他人的私密部位、导致他人触摸自己的私密部位、未经允许脱衣或暴露他人。亲密部位可能包括乳房,生殖器,臀部,嘴巴或身体的任何其他部位,以性的方式触摸。不经双方同意的性接触无论是否穿衣服都可能发生。
性剥削:是故意实施未经双方同意的虐待或利用他人的性行为,以达到性满足、经济利益、个人利益或优势,或任何其他不合法的目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
- 观察、记录或拍摄另一个人的裸体或性活动,或允许另一个人在当事人不知情和不同意的情况下,在个人对隐私有合理期望的地方观察、记录或拍摄双方合意的性活动;
- 未经所有相关方的知情和同意,流媒体或分发性活动或裸体的私人图像、摄影、视频或音频记录;
- 使他人卖淫的;
- 暴露的: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暴露生殖器的;
- 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使其接触性传播感染或病毒;和
- 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故意使其接触性传播疾病或病毒;和/或
- 诱导他人丧失行为能力,以使他人容易遭受未经双方同意的性行为。
性骚扰:不受欢迎的性行为。它包括不受欢迎的性挑逗、性请求以及其他与性有关的口头、非口头或身体行为。
性暴力:违背某人意愿实施的任何身体性行为,或由于该人吸毒或酗酒而无法给予同意。性暴力包括但不限于强奸、性侵犯、性殴打和性胁迫。
第九条下的特殊管辖要求:第九条规定指导学院对本政策中部分(但不是全部)禁止行为形式的回应,仅适用于学院在美国的教育计划或活动中发生的行为。如果行为发生在教育计划或活动之外,在美国以外,或者不符合第九条性骚扰的定义(定义如下),学院必须驳回第九条规定的正式投诉中的任何指控。如下文所述,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均可就第九条规定的任何指控被驳回提出上诉。
然而,为了与学院的教育使命和承诺保持一致,即培养一个没有歧视、骚扰和报复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学院将根据相同的解决程序对本政策下所有形式的禁止行为进行调查或正式解决,包括性骚扰和基于性别的骚扰、性侵犯、约会暴力、家庭暴力、跟踪、发生在第九条管辖范围之外的(例如,不在美国境内,或如上所述,在教育计划或活动之外)。在这种情况下,学院正在按照这一政策进行,作为行为准则,因为它涉及到性行为不端和人际暴力。
跟踪:是一种(不止一次)针对另一个人的不受欢迎的行为,这种行为可能被合理地认为是对那个人或第三方(如室友或朋友)的警告、骚扰和/或造成伤害或伤害的合理恐惧。担心的伤害或伤害可能是身体上的,情感上的或心理上的,对个人的人身安全,财产,教育或就业。跟踪包括网络跟踪的概念,这是一种特殊形式的跟踪,使用电子媒体,如互联网、社交网络、博客、手机、短信或其他类似的设备或接触形式。跟踪可以是:
- 不受欢迎的,反复地在视觉上或身体上接近某人;
- 反复的口头或书面威胁;
- 敲诈勒索:敲诈钱财或贵重物品;
- 暗示性威胁的身体行为或这些行为的任何组合直接针对个人。
- 不受欢迎/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即时消息和在线公告栏上的消息;
- 关于一个人、他们的家人、朋友或同事的不受欢迎/未经请求的通信;和/或使用其他用户名发送/发布不受欢迎的/未经请求的信息。
受法律保护或指定保密:受过训练的专业人员,除非有对自己或他人造成伤害的迫在眉睫的威胁,或者有虐待儿童的指控,否则禁止违反保密规定。
支持性措施:支持性措施是指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提供适当的、非纪律的、非惩罚性的、个性化的支持服务,在收到投诉时不向投诉人收费,在提交正式投诉后不向被投诉人收费。该等措施旨在恢复或保持参与学院教育项目和活动的平等机会,而不会给另一方造成不合理的负担,包括旨在保护各方或学院教育环境的安全或阻止被禁止行为的措施。
无论投诉人是否选择根据本政策采取任何行动,包括在提交正式投诉之前和之后,或在未提交正式投诉的情况下,均可获得支持措施。投诉人、被投诉人以及证人或其他受影响的个人均可采取支持性措施。第九条协调员将与各方保持一致的联系,以确保安全、情感和身体健康问题得到解决。一般来说,支助措施的性质是短期的,并将定期重新评估。在解决过程结束后,如果仍然需要采取支持性措施,第九条协调员将与适当的学院资源合作,包括残疾人资源办公室,为受影响的各方提供持续的援助。
支持性措施可包括:
- 便利获得医疗和咨询服务,并协助在校内或校外安排初次预约。
- 获得性侵犯法医检查的指导。
- 协助与执法部门举行会议,讨论安全规划和执法方案。
- 协助安排考试和作业的重新安排,延长最后期限或其他课程相关的调整。
- 学术支持服务。
- 如果个人符合残疾资格,则通过无障碍和残疾服务部门协助申请长期学术住宿。
- 协调课程安排的变化或转移部分,包括不受处罚的退课能力。
- 协调完成其他课程的选择。
- 允许投诉人或被投诉人中的任何一方放弃双方都在同一部门注册的班级。
- 修改投诉人或被投诉人的学院工作时间表或工作分配。
- 工作或校园住宿地点的变化。
- 协助解决校外住房问题。
- 协助完成搬迁工作。
- 校园护送服务等安全规划步骤。
- 加强校园某些区域的安保和监控。
- 休假。
- 相互“禁止接触令”,一种旨在限制两人或多人接触和交流的行政补救措施
- 转介资源以协助取得民事保护令。
- 转介资源,以协助经济援助,签证或移民问题。
- 任何其他合理的支持措施,不会给另一方的受教育机会造成不合理的负担,并符合本政策的目标。
支持人员:根据这些程序,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有机会与他们选择的支持人员(顾问)进行协商,并由其陪同参加任何相关会议或程序。支持人员(顾问)可以是任何个人,包括律师,但不能作为证人或以其他方式参与本政策下的程序。支持人员(顾问)不参与本政策和程序下的任何会议或听证会。支持人员(顾问)可就程序或事项的任何其他方面向投诉人或被投诉人提供建议,或以符合本政策的方式协助一方审查文件和上诉程序。未经第九条协调员或指定人员的明确授权,支持人员(顾问)不得联系另一方或联系潜在证人。在此过程中,一方可以随时更换其支持人员(顾问)。学院保留开除支持人员(顾问)的权利,如果他们破坏学院的程序或不遵守本政策中规定的限制。
第七章:1964年《民权法案》第七章禁止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性别和国籍的就业歧视。
第九条:1972年的教育修正案第九条保护人们在接受联邦财政援助的教育项目或活动中不受性别歧视。第九条规定:
在美国,任何人不得因性别而被排除在接受联邦财政援助的任何教育计划或活动之外、被剥夺其利益或受到歧视。
第九条性骚扰:基于性别的行为,满足以下一项或多项:
- 学院员工对个人参与不受欢迎的性行为提供援助、福利或学院服务的条件;或
- 不受欢迎的行为被一个理性的人认为是如此严重、普遍和客观上令人反感,以至于它实际上剥夺了一个人平等参加学院教育计划或活动的机会;
- 性侵犯,约会暴力,家庭暴力和跟踪。
第九章副协调员:第九章副协调员也可以在以下办公室提供行为程序,预防,体育和保密响应和支持方面的协助:
- 贝利·阿斯贝瑞,第九条协调员
- 641-269-4999 | titleix@grinnell.edu
- 米尔斯别墅,第六大道1213号
- Mary Greiner,人力资源助理副总裁
- 第九章工作人员行为副协调员
- 641-269-4818 | greinerm@grinnell.edu
- 米尔斯别墅,第六大道1213号
- 本·纽豪斯,学生事务助理副校长,学生院长,学生行为过程第九章副协调员
- 641-269-3714 | newhouse@grinnell.edu
- 罗森菲尔德中心(JRC) 3楼,第八大道1115号
- 杰夫·彼得森' 02,体育助理教授,首席田径教练副标题IX协调员
- 641-269-4848 | pedersej@grinnell.edu
- 熊中心办公室F138
- 迪安娜·肖布,宗教生活主任 和顾问
- 641-269-4981 | shorb@grinnell.edu
- 第八大道913号CRSSJ
- Vrinda Varia,跨文化学生生活助理首席多样性官和Title IX顾问
- 641-269-3711 | variavri@grinnell.edu
- 罗森菲尔德中心,第八大道1115号